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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預感 2016 年是韓劇豐收之年!在我因為太陽的後裔而成為韓劇廢人期間,仍能夠叫我很期待大結局,看到最後兩集仍然又緊張、又氣憤、又激動、又感動的《Signal》。一直到最後仍然精采絕倫!請容許我再次誠意推薦。

本來跟《特殊案件專案組 TEN》、《失縱的黑色 M》一樣,我沒打算寫詳細感想文。為什麼不寫呢?因為實在太多要說,又不知從何說起。但劇情這樣精采,不寫好像很可惜哦?因為我要看兩至三次《太陽的後裔》,又在寫《太陽的後裔》的分集文,沒時間重新再看一次寫分集文。我先寫結局感想,然後試著慢慢補回每一宗案件的感想吧?

3 月21 日:補回了《金允貞誘拐案》感想。

警告:會談及劇情。在看劇集前被劇透的話,絕對會影響觀感。

第 1-2 集筆記 | 金允貞誘拐案 | 結局感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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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完全沒有研究是什麼劇情,只以為像《特殊案件專案組 TEN》、《失縱的黑色 M》。如果你喜歡看這類型的劇集,我誠意向你推薦。

看了兩集才去看一下維基,才知道編劇是《Sign》、《幽靈》、《Three Days》金恩熙,老實說我突然有點擔心。不過看到是《成均館緋聞》、《未生》的金元錫導演,又好像挽回了一點信心。

所以說,我不知道原來除了像《特殊案件專案組 TEN》、《失縱的黑色 M》,還像《Nine:九回時間旅行》。

筆記主要紀錄李材韓 (趙震雄飾) 和 朴海英 (李帝勳飾)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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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 7 月 29 日:金允貞被誘拐

2000 年 7 月 30 日:俆亨俊被殺害

第一次

李材韓時間:2000年8月3日 金允貞誘拐案件發生後第5天

朴海英時間:金允貞被誘拐時效限期前幾天晚上 11:23 

1) 李材韓一開始已經知道朴海英的名字 > 在這之前李材韓已經跟朴海英 (A) 通過話,而朴海英 (A) 不是現在的朴海英 (B) ,因為現在的朴海英 (B) 還不知道無線電是怎樣的一回事。

2) 李材韓說是朴海英說的善日精神病院 > 朴海英 (A) 跟李材韓提過善日精神病院,所以李材韓才會去。

3) 李材韓發現俆亨俊屍體不見了姆指,推斷俆亨俊不是兇手,兇手另有其人 > 朴海英 (A) 不是現在的朴海英 (B) 後來跟李材韓通無線電的人,因為現在的朴海英 (B) 後來是知道真兇的。不過也可能是每次通話的時間太短,趕不及說。

4) 李材韓問朴海英為什麼不讓我來這裡 > 朴海英 (A) 知道李材韓來這裡會遭到襲擊,所以叫李材韓不要去。

襲擊李材韓的人身份不明,從誘拐金允貞的說話看來,她沒跟李材韓見過面。

*朴海英 (A) 跟朴海英 (B) 應該是同一人,只是時間軸不同點的朴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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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李材韓時間:2000年8月3日 (推斷應該是被襲擊之後,李材韓想要逃跑,但身受重傷)

朴海英時間:殺害金允貞徐亨俊兇手入獄後某天 晚上 11:23 

1) 李材韓說是最後一次通話 < 身受重傷的李材韓知道自己時間無多

2) 李材韓叫朴海英說服 1989 的李材韓,說有可能改變 < 對於李材韓來說,跟朴海英第一次通話是 1989 年。李材韓知道歷史會因兩人的行為而改變,所以叫朴海英說服當年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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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

李材韓時間:1989年11月4日 (京畿南部連環殺人案第七名受害者遇害後)

朴海英時間:長期懸案專案組成立後某天晚上 11:23 

1) 李材韓還不知道無線電是怎樣的一回事 << 當時的李材韓之前還沒試過跟朴海英通話,由此可見是第一次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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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材韓聽到朴海英正確說出第七名受害者屍體發生的地點,在朴海英提及第八次犯罪現場及時發現第八名受害者。現在時空的有關第七次的所有紀錄因而變成未遂,第八次變成第七次 << 引證李材韓說有可能改變的說話。

這裡的京畿南部連環殺人案應該就是《岬童夷》中提及的案件!

 

第 1-2 集筆記 | 金允貞誘拐案 | 結局感想 ] 

3 月 21 日:案件感想 - 金允貞誘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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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允貞誘拐案 

有關原型박나리 유괴 살해 사건 (朴娜麗誘拐殺害事情)  

1997年 8 月 30 日,當時八歲的 박초롱초롱빛나리 (原名是這樣長,報道簡稱為朴娜麗) 上了英文課後,被懷有身孕的全賢珠誘拐殺害。 

28 歲的全賢珠在 1997 年 2 月不理家人的反對,跟演戲劇的丈夫結婚。家人拒絕提供財政支擾,全賢珠仍然揮霍無度,信用卡貨款欠下韓圜 3 千萬,綁架朴娜麗後,在明洞咖啡店打電話要求贖款 2 千萬。警察追查來到明洞咖啡店,但沒發現全賢珠就是兇手。全賢珠感到有危險,所以把朴娜麗殺害。 

警察在全賢珠家住宅徘徊時,全賢珠爸爸向警察透露全賢珠在 9 月 1 日前已經失蹤。透過音頻確認全賢珠是兇手後,成功把全賢珠繩之以法。朴娜麗的屍首在全賢珠丈夫劇團的辦工室登山背包內找回。 

審訊期間,愛說謊的全賢珠砌詞狡辯,但仍難逃法網,最後被判無期徒刑,現服刑中。全賢珠的孩子被領養到美國。 

所以說小女孩被誘拐殺害是一樣,女兇徒的人設也有很相似,純粹為了滿足虛榮心而謀財害命。

除了被誘拐殺害的女孩,以及其家人,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全賢珠的丈夫。剛結婚沒多久,突然發現原來妻子居然是心狠手辣的殺人兇手,而且還把屍首放在自己的背包自己辦公的地方。案件還不算太久遠,所以全賢珠的前夫很有可能仍活在世上。看了《Signal》後,又會再次勾起這段可怕的回憶吧?把孩子送走,不知道是不是前夫的主意,但無論如何是為了孩子著想吧?

有關案件:本來沒抱太大期望看《Signal》,看了第一二集便果斷掉坑。幸好我在第二集播出後才看,可以一口氣看完金允貞誘拐案,否則我要等一天才看到第二集的話,我可能焦急得想要殺人(笑)。看著時效在倒數,我的手心冒汗了啊!其實也預想到女兇徒不會自首。如果證據十足,就已經起訴,怎會還跑來跟自己玩心理戰。但看到時效到了那一瞬間,真的感到很惋惜很不服氣啊!看到那個女的嘴臉,我說不出有多生氣啊!就在這時候!找到證據證明女兇徒男朋友死亡時間,而時效未過,可以起訴女兇徒殺死男朋友。YEAH!!!我完全激動啊!但女孩媽媽問我女兒的案件呢?對啊!雖然兇徒最終還是繩之以法,但小女孩沉冤未雪啊!心情頓然陷入低潮!

有關時效:設立時效制度,是因為警隊資源有限,而隨著時間流走,找到有力證據的機會越來越渺茫,所以要把有限資源集中在近期發生的案件。另一方面,隨著時間流走,舉證也會遇到一定困難,設立時效制度有助提高司法效率。然而,對於受害人家屬來說,一日沒法把兇徒繩之於法,取回公道,心裡就永遠好像有一根拔也拔不掉的刺。材韓在劇中曾經跟海英說:「對不認識被害者的人而言,被害者只是一個名字、幾張照片等資料。」事不關己的時候,可以很理性冷靜去分析,但同時又無法完全漠視現實的考量。該如何作出平衡呢?2015 年韓國通過“泰完法"(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廢除殺人罪刑處訴訟時效 (資枓)。至於香港,《時效條例》(條例全文) 針對民事訴訟,不適用於刑事控訟。[註:資料如有錯誤,敬請賜教。]

 

第 1-2 集筆記 | 金允貞誘拐案 | 結局感想 ]

 

播結局之前,已經有新聞說不排除會有第二季的可能性。

但開放結局只是單純因為編劇想要拍第二季嗎?

李材韓在 2000年8月3日成功逃過一劫,但他知道連檢察官跟金範洙是一夥 (他當時是相當驚訝),就了解到黑暗勢力比想像更深不可測。李材韓知道金範洙只是走狗,要伸張正義的話,就要對付張英哲。

金範洙嘲笑李材韓就憑你?對,李材韓知道就憑他一人,在 2000 年那個時空根本沒法對付張英哲。

「那邊也是嗎?只要有錢有背景,就算做了大逆不道的事,也會吃香喝辣生活的很好嗎?」最初朴海英沒有回答。材韓追問:過了這麼多年,一定會有什麼改變吧?海英只好回答說:嗯,改變了。

他相信跟 2015 年的朴海英和車秀賢聯手,他相信在過了很多年的 2015 年可以對付張英哲。

另一方面,李材韓知道自己死後,對講機才落入海英 (和車秀賢) 手中,海英 (和秀賢) 才可以利用對講機跟自己對話。

材韓找到可以對付張英哲的磁碟證據,但在 2000 年那個時候沒有誰可以信任,當然也沒法對付張英哲,所以只好靠著爸爸躲起來。在 2015 年把證據在網絡上發放,張英哲必定能找到來,把自己殺死。對講機會再度落入海英 (和秀賢) 手中,跟過去的自己對話,聯手對付張英哲。

純粹個人的設想,但因為這個設想,我認為《Signal》這齣劇相當完滿。黑暗勢力雖然深不可測,但只要一直不放棄,這一刻沒希望,將來總有一刻會出現曙光。

P.S. 因為看到朋友說結局欠缺交代,所以禁不住想要跑出來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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