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中看到這篇文章,談到「中國人的不禮貌,就是狂吼怒叫。日本人的不禮貌,是令你知難而退...... 禮貌卻不友善,或者,不禮貌卻友善,最好兩樣兼備。可是要選哪一個的話,你願意選哪一個? 我也許選後者多一點。 」

你呢?你選哪一種?

我不喜歡一概而論說中國人日本人就是怎樣怎樣,畢竟「一樣米養百樣人」。

但笑裡藏刀與面目猙獰直截了當的方式,哪種較易接受?

說起笑裡藏刀的經驗,我倒有兩次。第一次的「兇手」是香港人;第二次則為日本人。

說起來蠻難為情。初入職上普通話班。班中同學都是差不多年紀的同事,所以特別投契。惟當中加插了一名資深的同事。那一天,我們談得格外興起,那名資深的同事忽然轉過頭來,微笑說:「你們說普通話說得很好啊!」我還儍儍地疑惑為什麼平白無故稱讚我們起來,楞了半天。身旁的同學囁囁嚅嚅,帶點委屈的語氣細聲說:「駛唔駛咁串呀?」我方才恍然大悟,知道原來對方投訴我們太嘈吵。

第二次,就是那年東京遊學團,去了和式旅館。同學穿浴衣雀躍萬分,但不懂繫蝴蝶結,七嘴八舌嚷著要旅館的日本嬸嬸幫忙。日本嬸嬸之間用日文對話,語氣沒半點不耐煩,只是內容大概就是已經亂個七手八腳,這樣的事也要麻煩我們。這件事,在這裡已經提過幾次。

這兩件事,心知理虧。只是我這個人好笨,只能單向思考,如果劈頭罵我的話,心裡雖然會不服氣,但是我錯了會認錯道歉,罵不還口打不還手 (但會報警驗傷);但如果迂迴曲折罵我的話,一時三刻都不懂反應,之後卻會牢記一輩子。

這篇文章中, 筆者提到事後自我反省是不是做錯什麼,還是衣著不是真正名牌不夠光鮮,所以招致歧視。後者,大概不必了吧?我從來都沒有穿過名牌,衣服平圴單價三百元,但 進出五星級酒店,又或 landmark 名店,即使十次有九次都是「攪攪陣無幫襯」,都沒有受過歧視。更確切的說法是,我從來都有在意過對方的眼光。因為沒有穿名牌,又或因為對方是中國/香港人 而瞧不起對方,這種極度幼稚的行為,幹麼要一般見識?幹麼拼命要去得到這種人的認同?

最近在韓劇《Sign》看到一幕,大概說到因為權利的腐敗,所以會議室彌漫腐敗的氣味。同理,無論手藝有多出眾,做出來的食物飲料會有種腐敗的味道。

「我感覺到酒吧老闆的不友善,最後我想試試他,要走的時候,我說:『我會再來玩的。』他就立即緊張的說:『對不起,這兒是 Japanese Only,如果你要再來,就請跟日本人一起來吧。』之後就拍拍我膊頭上大衣。大衣沾了塵嗎?不是吧? 」

換作是我,要走的時候,我會說:「お世話になりました。楽しかった。おかげさまで、よく勉強になりました。」

句子直譯的意思是:「得你照顧。真是愉快。託你鴻福,大開眼界。」

開了什麼眼界,不言而喻了吧?

補充一下,沒有試過闖進那些 for Japanese only 的店,只是好幾年前試過去一間由日本人打理的食店,服務好得不得了,還送了我一只熊鎖匙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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