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了什麼原因,當時沒有看《The Good Wife》。一直到最近 (說最近也好幾個月前) 朋友跟我推薦這一齣,所以撿了回來看。
果然很好看!
因為劇集已經播出了好一陣子,所以不會詳細寫劇情。我會先說一下對角色的感想,然後是就某幾個單元故事說一下感想。
警告:會談及劇情。
原著同名美劇我一直有留意,但也不知什麼原因沒有看。因為沒看過,所以沒法跟原著比較。韓劇《The Good Wife》很「不韓劇」,每個角色也有缺點,也有黑暗的一面。劇本有深度,卻不會曲高和寡。無論劇本、拍攝、演員演技,水準都十分高。
故事講述了金惠京 (全度妍飾) 跟丈夫李泰俊 (劉智泰飾) 結婚後便辭去工作當全職家庭主婦。時隔15 年後,泰俊因收受賄賂嫌疑而拘捕,惠京在在徐中元 (尹啟相飾) 的推薦下,加入 MJ 律師事務所,以律師的身份回歸職場。
金惠京
在韓國和日本,應該有不少結了婚的女人跟金惠京一樣,結了婚之後,「自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XX 太太」、「XX 媽媽」,然後是「XX 奶奶」。金惠京發現房子不說,就連水電什麼的都是以泰俊名義申請,她擁有的就只有手機。金惠京頭腦清晰、腦筋動得快,但結了婚之後,卻對發生在丈夫身上的事一概無知,在 Amber 的逢場作戲之前,還有外遇金丹/金智英 (NANA 飾)。
惠京既運氣不好也運氣好。運氣不好的是丈夫被拘捕,頓時失去依靠,無論是經濟上還是心靈上;運氣好的是,惠京有暗戀她很多年,即使惠京結了婚生了兩個兒女後,仍然愛著她的中元。
惠京加入 MJ 律師事務所後,要跟李駿浩 (李源根飾) 爭奪正式職位。因為惠京太有自己的原則,所以徐明希 (金瑞亨飾) 一度認為駿浩比較合適,但最後留下來的卻是惠京。後來惠京發現被挑選背後的原因不是自己的實力,而是泰俊向律師事務所開出好條件。惠京大發雷霆,認為泰俊這樣做令到她的努力變得一文不值。
但事實上,從一開始惠京能夠進入律師事務所,跟最後惠京能夠留下,都不是單純因為惠京的實力。當然惠京能力高有本事,但世上能力高有本事的又豈只惠京一人呢?惠京離開職場已有15 年之久,缺乏實戰經驗 (可以說根本就沒有),年紀大適應能力低 (在公司的角度而已,不是我個人的看法)。如果不是中元的推薦 (又或者是泰俊太太的身份也有加分吧?),惠京從一開始就無法加入 MJ 律師事務所。
在第 16 集泰俊明知復合無望,跟惠京建議兩人維持假夫妻的關係。泰俊可以繼續利用完滿婚姻作為在政治舞台更上一層樓的籌碼,而惠京可以利用泰俊這個明星檢察官,甚至是國會議員。戀愛的話,惠京隨心所欲跟中元談,泰俊不會干涉。當時,惠京嗤之以鼻,說要守護重要的人。但後來在泰俊成為國會議員召開記者招待會時,惠京以泰俊太太的姿態出現,然後著泰俊把資料給她。惠京明白到人脈的重要。
在那年的交通意外,泰俊開車時不小心把途人撞傷,為了泰俊的前途著想,惠京頂了罪。惠京這樣做不是為了個人的利益,但說到底妨礙司法公正是犯法的。
惠京忘了就離婚訴訟案件把免責聲明條款存檔。金丹突然說找到文件,惠京其實也心知肚明文件是偽造的,但她還是任由文件呈堂作證物。
所以,我是說惠京是壞人嗎?不不不!只是每個人也有缺點,也有黑暗的一面。就算一開始會站在道德的高地,想要堅守原則,但漸漸地會發覺在利益之前,是與非並不是想像中那麼黑白分明。
兒子對泰俊說好事只是好事,壞事總歸是壞事,做壞事怎會變成正確的事?兒子叫泰俊不要做壞事了,做正確的事就好。可能有觀眾認為兒子這句話對泰俊來說是當頭棒喝,但我認為這一幕有更深層的意義。就是因為兒子年紀小,所以很單純相信好壞是非是壁壘分明。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惠京一開始加入律師事務所時想要找出真相,為清白的委託人討回公道,但到了後來,比起真相,比起是與非,委託人的利益才是最重要。惠京的作風也漸漸變狠,應該說是不像之前那麼感情用事。抗憂鬱症藥製藥商訴訟案件中,惠京幾乎沒半點猶豫就決定讓妻子在法庭看到丈夫自殺的視頻,因為雖然對妻子來說是很殘忍的事,但現在失去家庭經濟支柱,從現實的考量,先要在贏了訟訴取得賠償。
惠京會不會越走越遠,變成另一個泰俊?不會,因為惠京本質還是善良,在沒有傷害到別人的情況下,撒謊 (在交通意外後是自己開車) 和演戲 (扮演泰俊的好妻子)。
惠京的善良的地方還在於她不會乘人之危。在 MJ 律師事務所,惠京跟駿浩要爭奪正式職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關係。駿浩在夜店啃了藥,但突然因律師事務所接了案子要工作。駿浩仍然神智不清、迷迷糊糊。惠京一點都沒有想過利用這個大好機會去對付駿浩。跟惠京相反,駿浩懷疑惠京和中元有不尋常關係,向明希打小報告。駿浩這樣卻換來明希的一句多管閒事,金丹的一句不要踩低別人表現自己,可謂自討沒趣。
泰俊有收受賄賂的嫌疑,惠京一再追問,著他說出真相,有想過忘記一切,跟泰俊重新開始。因中元心動,但還是把中元推開,因為內疚而主動跟泰俊親熱。看清楚泰俊的真面目後,她也從來沒有在子女面前說泰俊的壞話,即使說壞話的話,要辦理離婚,爭取子女的撫養權時,會有很大的幫助。明明是泰俊有外遇,但泰俊媽一知道惠京把泰京趕出去後,卻認為是惠京有外遇。惠京也沒有辯解什麼,只是到最後問一句,你要知道真相嗎?泰俊跟 Amber 的緋聞全城皆知,子女也好,泰俊媽也好,都應該略知一二,但惠知還是不想由她來揭泰俊的隱私。
泰俊針對法官賄賂作出調查,即使沒有明確證據,還是正式起訴中元。惠京面臨要不要放棄中元的抉擇。惠京說想了一整晚,想到有很多理由放棄,因為子女、因為事務所,但當中並沒有自己。婚後的15 年來,惠京失去了自己,但經歷了泰俊的背叛,惠京找到自己。惠京最後對中元說她想跟他在一起,如果他也同樣願意。在一般的韓劇,如果有什麼危機的話,其中一方就會自行決定分手,又或者自行決定無論如何也要一起,完全沒有跟對方討論的打算,不會像《Good Wife》中先說出自己的想法,然後詢問對方的意願,達成共識的。
大概很多《Good Wife》的觀眾都會問:為什麼惠京不跟泰俊離婚呢?尤其後來惠京的事業已經穩定下來,經濟獨立,可以跟中元在一起。惠京想要離婚,所以把文件都發給了泰俊。只是泰俊不會輕易屈服。當然惠京可以透過法律途徑去爭取,但惠京想要利用泰俊的人脈,為工作帶來便利,所以也沒有太堅持。雖然看來子女大概都能理解惠京的決定,但子女也是惠京很重要的考慮吧?
李泰俊
泰俊的名台辭有兩句:「為了你」和「相信我」。
《Good Wife》最初的一個懸疑的地方是究竟泰俊是不是只是遭人陷害呢?但「狼來了」的故事是真理,所以大概來到中段,已經聽得太多次「為了你」,實際上只是為了泰俊自己,「相信我」這一句已經沒什麼說服力。
性賄賂醜聞爆出來的時候,泰俊想到的是「有必要證明自己跟惠京兩夫婦的關係良好」,對惠京說只是一次的失誤,只是被陷害。當惠京知道金丹是泰俊的情婦,泰俊第一句問的是「還有誰知道?」,然後「解釋」說「很久以前的事都忘記了」,所以一次的失誤並不是一次。子女是泰俊常用的擋箭牌,如果「為了你」和「相信我」這兩句名台辭都不管用的話,泰俊就會叫惠京為了子女著想。
在韓劇,政治家通常都像是泰俊那樣德性。口口聲聲為了正義,有時有人要作出犧牲是逼不得已無可避免,說到底只不過是為了滿足個人對權力的野心,不擇手段的藉口而已。
如果編劇把泰俊真心對惠京有愛,只不過更愛自己,更愛權力的話,泰俊這個角色會更立體。
但在編劇的筆下,泰俊只不過是徹頭徹尾的人渣老公而已。這樣,惠京愛上中元,跟中元在一起才會變得理直氣壯吧!
雖然表面上泰俊絕對不容許別人傷害惠京,但後來覺得泰俊只是把惠京當成要維持完美夫婦形象,不可或缺的工具而已。就好像崔尚一 (金太祐飾) 用惠京和中元的相片想要威脅惠京,泰俊馬上出手阻止,只是因為一旦相片曝光,泰俊惠京完美夫婦形象就會毀於一旦。此外,泰俊認為有人傷害到惠京的話,他的尊嚴會受損。
泰俊因為泰俊媽放在抽屜的避孕套而誤以為惠京紅杏出牆,老惱成羞罵惠京假裝自己是受害者。是因為他太愛惠京嗎?但如果真心愛惠京的話,會跟惠京提議只要惠京答應幫忙維持泰俊惠京完美夫婦形象,就不會管她跟中元的事嗎?
泰俊作為檢察官先認定人有罪,有時甚至會為了抓人而製造證據,做法實在為人詬病。但另一方面,泰俊城府深,手段高明,明明想要抓賄賂的法官,卻故意先起訟中元,利用中元作為煙幕彈轉移視線。泰俊甚至還可以一石二鳥,逼使惠京離開中元。從泰俊能夠抓到賄賂的法官來看,泰俊立了大功,只是在過程中,明明沒有犯錯的中元平白無事受到傷害。「必要的惡」是不是真的有存在的必要?
徐中元
中元這個黑騎士有點夢幻。中元暗戀惠京多年,即使惠京結了婚生了兩個兒女後,仍然愛著她,所以在泰俊出事之後,中元推薦惠京進律師事務所,作為朋友和同事一直給予支持。被惠京拒絕 (嚴格上來說泰俊的律師把中元向惠京表白的錄音檔刪除了,令到中元誤以為被拒絕)之後,尊重惠京的決定。後來兩人決定在一起,又傾家盪產 (!) 訂了酒店套房共度良宵。因為惠京而被泰俊針對,並作出起訴,被暫停律師事務所理事一職,也無怨無悔地願意跟惠京共度難關。
雖然中元以前也有黑暗的一面,向錢看,曾經在鉛毒案件中,拖延時間等孩子死後勝訴。但因為惠京,要成為更好的人,而且律師事務也上了軌道 (恐怕這是最重要的原因)。所以中元就算以前不是好人,都是情有可宥,而且已經真心悔改。
明希一直不喜歡 David Lee 處事方式。在有客戶因 David Lee 過去的案件對律師事務所提出民事起訴時,明希想過要辭退 David Lee,但中元認為這樣太不近人情。後來,在中元被起訴的時候,David Lee 急不及待跑來叫明希把中元從代表的位置拉下來,又覬覦中元的辦公室 (=職位)。實在很諷刺~
金丹
金丹是有很能力的調查員,道德對錯的界線很模糊,而且人脈非常廣。因為敬佩惠京的為人,真心把惠京當作朋友,並在工作上全力輔助惠京。但惠京偶然發現金丹原來曾是泰俊的情婦。金丹曾經在泰俊手下工作,並出賣記錄,被揭發後,為了逃避處分,所以當泰俊的情婦。金丹對泰俊一點感覺也沒有,當情婦也只不過是出賣肉體,換取利益的方法。但在惠京角度,當然感到被背叛,感到生氣。
在惠京女兒失聯,大家都在擔心是不是遭到不測的時候,金丹跑去找惠京女兒。金丹送女兒回家時,叫她不要對惠京說。對於金丹來說,並不是什麼施恩莫望報什麼的感人偉事,她只是做自己喜歡的事而已。
明希
雖然看來是金丹最受觀眾青睞,但我最喜歡的角色不是女主角惠京,不是暖男中二,也不是很酷的金丹,而是明希。明希沉著冷靜,作為代表以律師事務所的利益作優先。最初不太喜歡惠京,不是因為她是泰俊的妻子,不是因為中元暗戀的對象,而是因為惠京太有自己主見,可能不適合在律師事務所工作。她不愛干涉別人的私生活,即使在中元被起訴,她只是跟惠京分析利弊,希望惠京作明智的決定。
明希中元的爸爸當年為了伸張正義而犧牲了家人,中元一直都很不理解,而爸爸也對向錢看的中元感到不滿。爸爸得到老人癡呆症,不想因為有病才回到子女的身邊,要子女照顧自己,所以對兩人隱瞞了生病的事。也許爸爸以為有病才回到子女的身邊是厚顏無恥的事,但其實可能子女並不會這樣以為,畢竟是血濃於水的家人嘛~
駿浩並不如別人以為那樣是富二代,其實是沒有背景沒有人脈的窮小子。在地獄朝鮮想要爭一席位,所以急於表現自己,有時候甚至會用了不光彩的手段,也不難理解。換作我是駿浩,可能也會對惠京有酸溜溜感覺吧?不過駿浩的本質不壞,後來在泰俊手下工作,處理具炳浩妻子被殺安時,受了指示故意把擺了惠京金丹一道,所以後來出於內疚,把死者公司帳簿資料交給金丹,令到惠京成功替具炳浩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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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劇有不少法庭劇,都是一開始有單元故事,但到了後半部就沒有了,只集中說主軸的故事,所以到了後半部,往往變得很沉悶。《Good Wife》卻是例外,所以《Good Wife》也是難得地令我很想要看結局。
《Good Wife》的單元故事有不少都有令人反思的地方,時間的關係,我只談談當中兩個。
1) 惠京以前鄰居兒子在烈偷試卷後懷疑殺人案
在烈媽初初搬到惠京以前住的社區時,惠京很照顧在烈媽,在烈媽才得以融入社區生活。但泰俊出事後,在烈媽馬上跟惠京劃清界線。後來惠京搬走了。在烈跟同學一起去偷試卷,被警衛發現。同學逃跑的時候,推了警衛一下,殺死了警衛,卻對警察說是在烈殺死的。在烈向惠京求助,惠京不計前嫌幫忙,最終成功為在烈洗脫嫌疑。在烈媽事後向惠京說日後多見面,惠京卻說知道日後不會再見面。
看這個單元故事,我很有感觸。現實生活不像機智牢房生活,你對人好,未必一定會有回報。惠京跟金丹幫忙找女兒一事上的心態很相似,惠京只不過不想看到在烈蒙上不白之冤而已。對人好,雖然未必想要得到什麼實際回報,但卻完全預想到對方連聯絡也不想,實在是很悲哀的事。究竟受過多少次教訓,試過多少次失望,才會這樣對人與人之間的淡泊關係看得如此通透呢?
2) 放棄急救vs胎兒應存活案
李孝珍在意外中成了腦死患者。孝珍爸爸只剩下兩個月,所以哥哥為了爭奪 300 億的財產,因為孝珍簽了放棄急救的同意書,所以指示了醫生摘除延命呼吸機。但原來李孝珍肚裡已經有了胎兒,孩子的爸爸俊基想反對摘除延命呼吸機,但因為沒有跟李孝珍正式結婚,只能委託惠京跟孝珍哥哥對簿公堂。最後因為孝珍哥哥的律師證明孝珍生前與俊基有過爭執,所以俊基被判敗訴。但醫生摘除延命呼吸機後,孝珍卻沒有死去。
在胎兒存活機會很低,就算出生也可能不健全,而當事人也表明放棄急救的情況下,究竟應不應該用龐大的醫療開支延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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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當然也要談談演員演技的部份。以全度妍為首的主演們,全都是實力派,實在不用我多說。看了《Good Wife》明白到 Nana 當時獲獎是實至名歸。經理人好應該乘勝追擊,替 Nana 接拍更多劇集啊!因為看《Good Wife》時,也同時看《Jugglers》,看到李源根能演出不同的面貌。特別想說一下飾演患有遲發型運動障礙,所以無法控制全身的肌肉的孫東旭律師的劉在明,以及有李秀賢律師的吳妍兒,都把角色演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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