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去 applegreen,發生了一段插曲。當我點 creme brulee 的時候,我讀 「cream bru-lee」,朋友立刻在店員面前糾正我,是「cram bru-late (沒有 t 音)」呀!情況甚為尷尬。
不是為了反駁或是什麼,純粹不恥下問。為什麼 creme brulee 非要讀其法文發音不可呢?因為那是法文字啊,你可能會說。
那麼,你知道西方人如何說「karaoke」嗎?
非英文的詞彙,應該以其原文來發音,還是應該以英文一般發音規則來發音呢?如果是前者,「crème brû·lée」 當然要讀成「cram bru-late (沒有 t 音)」。但如果是後者,我讀成「cream bru-lee」好像也沒有錯吧?
然後,我想到西方人是把「karaoke」讀成karaoki (ra 是會捲舌的),由此推論,西方人不是以其原文來發音,是以英文一般發音規則來發音的。
再舉一個例子。西方人也不會把「mahjong」讀成「麻雀」而讀成「mar-john」的啊~
你或許會提出「karaoke」和 「mahjong」在其原文 (即分別日文和中文) 中沒有的,純粹是匯入英文時新做的拼音。但我又想問,難道「creme brulee」又是法文?法文不是「crème brû·lée」 嗎?
不知大家的看法如何呢?
此外,外國名牌的處理手法又如何呢?hermes 應該讀「愛瑪仕」還是應該讀「her-mas」呢?我嘛~ 很貪慕虛榮,要裝上等人,所以會以原文發音的。大前題是,我懂得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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