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10 | 11-12 | 13-14 | 15-16 | 17-20 ]

6 月 13 日:第 11-12 集

這兩集主要交代在俊的成長。在俊在上一集雨中苦苦哀求下,理事長說看在秀賢的份上,原諒在俊。但事實上,是總理知道在俊是當年醫療訴訟中死者的兒子之後,不知道為什麼要幫在俊求情,把朴勳偷看了勝熙個人資料的事告訴了理事長。

理事長叫在俊利用朴勳偷看勝熙個人資料的事威脅朴勳再對決,而且是三盤兩勝制。又來?還對決什麼嘛!

理事長這樣討厭朴勳,可以直接把朴勳送進監獄 (反正挺朴勳的院長這兩集不知去了哪裡,是解決朴勳最好的時機),為什麼這樣要費時失事要在俊威脅朴勳再來對決呢?

編劇OS: 因為我還有10 集劇本要寫啊!

狂歡過後,所有人喝得酩酊大醉,都在秀賢的家睡了。究竟誰跟誰抱著一起睡的競猜遊戲也算是輕鬆有趣。

原來勝熙跟秀賢租了同一房子,勝熙叫秀賢在找到房子之前,先暫住她的家。

從這家房子之前車鎮秀來過看來,這都在計劃之內吧?只是為什麼秀賢不住在媽媽的家呢?

你發不發覺《異鄉人醫生》的角色特別愛動手動腳?搶答問題:朴勳一共被打了多少次?我答不上來。

好像有不少人仍然在猜想朴勳會不會跟秀賢在一起?朴勳一直對秀賢有動過心嗎?沒有吧?朴勳跟在熙轟轟烈烈愛到死去活來 (是切切實實的死去活來啊!),現在在熙回到自己身邊,朴勳怎會愛上秀賢啊?

朴勳待秀賢也好,待清利也好,也只是當作是朋友。朴勳和秀賢之間的偽粉紅,適可而止就好。 

朴勳因為罵了清利,所以跟她道歉。但他要真正要道歉的事,不是在深夜 (?) 搶了她的車,把她丟在四處無人的公路上嗎?(真的叫我很不釋然啊!)

在俊給了朴勳巨款,叫他退出。欸?如果他想到用這個方法,又認為行得通的話,為什麼一開始不這樣做,而是跑去威脅理事長,又跑去威脅總理,最後在雨中跪求理事長呢?

朴勳問了在俊為什麼非要做總理手術,在俊只是說有比錢更重要的事,問了一大堆之後,朴勳說他也非要做總理手術不可。在俊OS:那你一開始問來幹麼啦?!

在俊只好報警告發朴勳偷看勝熙的個人資料。

朴勳有前科,但為什麼一直都沒交代他之前犯了什麼法呢?

經驗十足的朴勳說有三個對策:一逃、二否、三白。逃跑當然行不通,一直否認也當然行不通,三白當然也不會行得通,否則朴勳怎會成了前科呢?

最後朴勳推說是文醫生指示的,把文醫生氣個半死。

表情十足的李鐘碩演得挺好笑啦~ 李鐘碩的粉絲應該感到很滿足吧~

秀賢指責在俊這樣太卑鄙,但在俊卻說秀賢對朴勳太在意,秀賢說朴勳心裡只有在熙。

雖然勝熙作為當事人說不介意,但因為最初是在俊向警方舉報,所以只能由在俊說不控告朴勳。朴勳只好同意對決。

如果劇情沒有失實的話,韓國法律也很奇怪。法律訴訟分為民事和刑事。民事的話,原告可以隨時撤回訴訟。但如果是犯了法,刑事檢控權一般只在檢控機關,私人檢控幾乎不存在 (維基)。在這件事上,在俊的身份只是舉報人,警方已經受了案,並且已經在檢驗證物,應該並不會單純因為在俊說改變主意說不舉報,事件就可以告一段落啊!以極端的例子說明的話,如果有人舉報你殺了人,並把凶器交給警方,不會因為那個人說「對不起,我好像搞錯了!」事情就能完滿告一段落。如果凶器上發現有你指紋,檢控機關也可以因應情況對你作出刑事檢控。嗯,對不起,我又太認真了。

雖然金致奎的嘴很賤 (他在《主君的太陽》已經這樣,性格如此,不要太怪他了) ,但應該也沒有要被用水樽打的程度?

為什麼勝熙不肯告訴朴勳替總理做手術的原因?如果她有可以跟朴勳一起進行的計劃,不是更應該好好跟朴勳從長計議嗎?跟朴勳也有要玩神秘嗎?

就算突然在搬水樽期間被朴勳叫住,就算突然想起要換衣服,也好應該把水樽搬上車後才在醫院大門表演脫衣秀?應該說,就算要換衣服,不是應該去到那邊打工的地方才表演脫衣秀嗎?朴勳早已經離去,也沒有非要在醫院大門表演的必要?自己在大庭廣眾做這樣奇怪的事,也很難怪致奎有奇怪的反應吧?

我其實覺得不化濃妝的寶拉好看一點......

我知道李鐘碩長得很帥,但正常一個男人應該不會輕易相信徘徊在醫院外、沒有穿著醫生袍、只穿著便服、又沒有掛醫生證,又沒有聽筒,卻聲稱自己是醫生的男人,任由那個男人亂摸自己老婆的胸口?

欸?原來編劇有看我寫的感想文吧?朴哲在醫療事故的身份突然從變成證人啊!

理事長理直氣壯說因為沒有醫療事故,所以能提供完善設備給醫生醫治病人,朴勳卻說醫院只是從患者身上賺錢,才給患者治病而已。

我對總理心臟有什麼謎團是一點興趣也沒有。總理是用這個作為條件,要北韓逼使朴勳替自己做手術,而他會跟北韓合作,策劃危機,令到南韓政府送錢給北韓?如果是這樣的話,當總理發現在俊之後,不是可以不再跟北韓合作嗎?反正他只是想要有醫術高明的醫生醫好他的病?

他究竟想有人治好他的病,還是要看好戲?

說點題外話:飾演棒棒糖秘書的鄭仁基在《岬童夷》也有演出,最近有一幕由金智媛飾演的馬智郁給他一支棒棒糖,不知道是不是故意惡搞呢!在這裡不劇透《岬童夷》的劇情。如果同時看《異鄉人醫生》和《岬童夷》的話,看到這一幕一定會會心微笑。

(舉手) 請問有學過急救的人嗎?我沒有學過,但以我了解電擊器不是應該放在右鎖骨下與左乳頭旁之側胸部嗎?應該不是左邊的喉嚨下方和左邊下腹吧?

李鐘碩粉絲剛才還未滿足的的話,現在李鐘碩給你賣萌呢~ 中槍了沒有?(笑)

我要問很幼稚的問題!我一直以為內科和外科的分別,在於內科單純靠藥物醫治患者,而外科則是施手術。原來內科也會做支架置放等侵入性治療 (來源)的。

明明媽媽沒有暈倒.....

濃眉小子的腿有什麼事?腦部也做了手術嗎?為什麼一直戴帽子?

話說內科人很強馬很壯,每次都一大幫人很有氣勢!

就算朴勳搶了心內科科長的患者很沒教養,但也不用怒打朴勳,又揪秀賢的領子吧?就算不理她是理事長的女兒,好歹也是女人啊!

我還以為我在看《Triangle》,黑幫混混動手動腳在爭地盤啊!

噢!的確是黑幫混混沒錯,專修醫生應該不會自把自為說做支架置放吧?專修醫生受了指示去做支架置放,有了失誤。理事長,你要賞巴掌的對象,應該是指示專修醫生那個人,而不是根本未有資格,卻聽從指示做支架置放的專修醫生吧?

原來朴勳媽媽還沒有死,只是被關進了瘋人院,跟熊玩遊戲。

其實總理要威脅朴勳做手術,不別跟北韓合作,用媽媽的性命來威脅朴勳就好了嘛~

理事長因為不想醫療事故曝光,所以不准許任何人替患者施手術。但我真的很想問,如果一直拖延下去,患者終於失救而死。難道你認為人一旦死了,就可以不了了之嗎?我勸你最好把屍體也立刻處理掉,否則家屬要求驗屍,醫療事故就會曝光啊!醫療事故一旦曝光,家屬一定不會善罷甘休。為了掩蓋醫療事故而故意拖延醫治,最終令到患者失救而死,明宇醫院豈不是名譽掃地?你的理事長地位恐怕不保啊!

我說嘛!在俊!你不用雨中下跪這麼委屈的!要報仇,也不用成為明宇醫院的主人。你現在把這件事對濃眉小子的爸爸說出事情真相,然後一起去找律師,也向傳媒告發這件事,還說到理事長跟心臟內科科長一直阻撓你施手術救患者,也把當年爸爸也是因醫療事故而死的事抖出來 (這麼多年你應該有搜集證據.....吧?) 明宇醫院一定名譽掃地,你也終於達到報仇的目的了!

我突然發現原來在《異鄉人醫生》中,行為和說的話最合理的角色是車鎮秀!他知道朴勳想要替患者施手術,而施手術代表對決的戰果是一比一平手,朴勳也有機會,但他卻說不是因為對決有趣而來到南韓。又懂得軟硬兼施,警告朴勳說他一直監視著朴勳,也說如果任務完成,會放過他和在熙,甚至還他錢過幸福的生活。

在他說可以帶在熙回北韓的時候,我竟然有衝動說:好啊!反正我實在不大愛太撲朔迷離的在熙和因為在熙好像完全沒了理智的朴勳...... (消音)

所以說,勝熙要跟秀賢住在一起,就是要窺探秀賢對朴勳有什麼感覺嗎?(側頭)

雖然北韓做核試驗的消息傳出去,但南韓人已經覺得司空見慣,不足為奇。這樣的話,總理就無法說服總統把錢送給北韓。

總理突然說心儀的醫院是民國醫院,是想轉移視線嗎?

雖然金致奎的嘴很賤,但好像也沒有做出什麼過份的事吧?為什麼清利卻不斷攻擊致奎?

而且又是你自己很奇怪在人家面前脫衣服,也不能只怪人家有奇怪的念頭吧?

編劇很喜歡一段用重複的橋段,第一次看還有點有趣,但很多時重複太多次,在觀眾 (還是只有我?) 已經感到很悶的時候,還仍然一直用一直用。

因為在俊不想輸,所以不肯替患者做手術,朴勳又想動念頭做手術。嗯,編劇很喜歡這樣變來變去,把做手術說得很兒戲似的。

車鎮秀見狀又用在熙來威脅朴勳,朴勳只好放棄。

左邊那位護士不是應該 "clear" 嗎?你不斷掀開患者的衣服想怎樣呢?

看到護士故意用工具車撞向濃眉小子,然後把濃眉小子撞跌後不是說「對不起」只說「你沒事吧?」,然後不是大叫「有沒有人呀?」張望一下四周找幫手,而是無視前面後面都有人卻一個轉身不知跑去哪裡去找人。整件事我覺得好好笑!

就算朴勳很怕車鎮秀,所以不敢替濃眉小子媽媽做手術,對濃眉小子感到有愧,甚至不敢跟濃眉小子對望說話,但看到濃眉小子跌了下來,也理應本能反應會第一時間跑去扶濃眉小子起來吧?

楊醫生跟在俊說朴勳不肯替患者做手術,然後問患者沒事嗎?欸?楊醫生你吃錯藥嗎?你什麼時候關心過患者?

對了,之前朴勳找楊醫生當第一助手,在俊叫他好好做。但楊醫生卻又叫閔護士改早班,令到朴勳找不到她幫忙做手術,楊醫生應該心裡在打什麼壞主意?但在俊不是應該想朴勳治好患者嗎?

又有動作場面了!我明白在俊心裡有多大內心交戰,他因為要死守明宇醫院所以無法替患者做手術,但自己經歷過因醫療失故而痛失家人的苦痛,而且濃眉小子跟自己小時長得一模一樣,又怎可以見死不救?本來寄望朴勳可以替患者施手術,卻沒想到朴勳突然出爾反爾 (在俊又不是《異鄉人醫生》的觀眾,是觀眾的話大概對這種瞬息萬變已經習以為常了),所以很生氣。但在俊憑什麼要打人呢?

在俊最終決定要施手術,致奎本來想要退出,但殷醫生想阻止了他。其實致奎想要退出,也應該理解?如果因為這件事而被趕走,殷醫生不大了去第二家醫院 (找不找到當然是後話);但致奎沒有考取正式醫生資格,如果因為這件事而被趕走,不是單純失去工作,是連醫生都沒法當啊!

在俊說出了什麼事,他會盡全力負責。欸?連他都會被趕走的話,他怎樣對殷醫生、琴醫生、第一次見面的護士和致奎負責啊?!但義氣,當然應該要講,在電視劇集裡。

在俊知道會被趕走,抱了秀賢一下,說對秀賢真心的。

理事長知道在俊竟然違背自己的指示做手術,當然怒不可遏,喝令在俊立刻停手,也威脅其他人要停手。

患者的胸口已經剖開來了,現在理事長叫停下來,不是為時已晚了嗎?難道你打算叫在俊把胸口就這樣縫合起來,然後跟濃眉小子爸爸說:「噢!搞錯了!你老婆其實沒需要做手術的!」嗎?

相對總理心臟手術之謎、勝熙是不是在熙之謎、在俊的復仇的發展算是寫得最合理的地方。雖然我也會懷疑在俊為什麼這樣堅決認為成為明宇醫院主人才是唯一的復仇手段,而對施手術令到爸爸在手術室死亡的院長卻沒牽動過任何情緒,但至少在俊在這兩集因為看到另一個醫療事故的受害人,甘願放棄了成為明宇醫院主人的機會也要救患者的心理變化處理很很好。如果在俊明明是醫療事故的受害者,卻因為執意要復仇,眼白白看著另一個人因醫療事故而死亡,也未免太說不過去。藉著這次事件,如果在俊能夠證明給理事長看,即使做錯了,只要真心道歉,而不是用威脅用逃避去企圖掩蓋,就能得到患者家屬的原諒,不是更好嗎?

理事長啊!你不覺得你的邏輯很奇怪嗎?如果把一切罪名扣到在俊身上,明宇醫院就可以明哲保身的話;為什麼一開始你不直接把罪名都扣到真正罪魁禍首心在後面鬼鬼祟祟心內科科長身上呢?

我一聽到理事長說今次對決中,誰替患者施手術就輸,我就想到朴勳和在俊一起進手術室,不就可以解決了嗎?我不是事後孔明的!<< 沒有人理你~ 

唉~ 無論如何,終於看到醫生真正為救人而施手術,而不知所謂的理事長和心內科科長只能氣得直跳腳,還是大快人心。

 

第11頁|全文共14頁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韓劇 異鄉人醫生
    全站熱搜

    紫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7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