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
當年要買愛樸的時候,不少朋友都說以你這樣的病態網熊,買愛瘋不是更切合需要嗎?
但當年北上尋的機可是熊主送的禮物,總不成幾個月便始亂終棄嘛!於是後來買了愛撲,又後來買了pocketwifi。一出門口便要攜帶三部機 (手機、愛撲和口袋威化),雖然也麻煩,但買之前已有心理準備。最要命的問題,卻是實際用上口袋威化才發現。
按著開關掣三秒,才可開動口袋威化。要呆等最快 18 秒才會出現「w」字樣。在愛撲選取「系統」>「Wi-fi」> 又要呆等最快10 秒才出現「口袋威化」。這,已經是要叫走運的情況。最惡劣的時候,要重複以上動作三次,才接駁到上網。
記得嗎?什麼時候口袋威化能大派用場?就是外出的時候啊!是一邊走在熙來攘往摩肩接踵的街道上的時候啊!你可以想因為用口袋威化而要呆等數分鐘不等,情況有多狼狽吧!所以後來,我除了安坐課室(!)外,幾乎不怎麼用。
早前以為合約已滿,滿心歡喜打算停用後口袋威化後,可以轉用愛瘋。但原來合約期還沒有滿,硬要取消的話要付毀約金。如意算盤敲不響......
想轉用愛瘋的念頭在出發前揮之不去。可憐的熊弟被我煩了整整一天,對話內容節錄如下:
煩熊:點呀,你快d 幫我諗下點樣換iphone 唔會被熊主打死啦!
熊弟:你話抽獎抽到!
煩熊:無啦啦,抽咩獎呀?! 又未到聖誕節.....
熊弟:咁..... 你話我送俾你的生日禮物囉。
煩熊:你估熊主傻架咩,你無啦啦點會咁大手筆呀!嗯...... 其實唔講大話得唔得呀?為咗呢d 要講大話,好無聊喎......
熊弟:咁你照直講啦!
煩熊:未死過咩!自己同朋友去睇演唱會呢單都好似未嬲完喎!
熊弟:反正都嬲開,唔爭咗啦.....
煩熊:(支開話題) 其實有iphone 真係方便好多喎!今次去旅行,行裝要好輕便架嘛!又電話又ipod touch 又相機,夾電又要帶幾個喎.....
熊弟: 咪就係囉!
煩熊:咁點呀,你快d 幫我諗下點好啦......
(以上對話是晚重複了五六次)
因為熊弟的獻計不能採用,也不想在出發前被熊主活生生打死,所以最終還是放棄。
但念頭其實沒有徹底放棄。
這 一秒想還是等愛撲五吧!下一秒又會想愛撲五傳聞是下半年,又不知道會不會推遲,而且也沒能耐排個通宵搶個瘋癲,所以又不知道要待何年何月才能買到;這一秒 想還是待口袋威化的合約完滿後才轉用愛撲吧,下一秒又想那是下年年初的事,好遙遠啊!這一秒又想其實自己不是要走在最前線,愛瘋四也夠用,下一秒朋友又聽 聞愛瘋五應會修正不少技術問題......
白愛瘋剛面世的時候,想買的欲望又再一次升溫!但因為某事,認為還是不要刺激熊主,可能會活得久一點。
但 又有一天,聽到朋友說即使現在買了愛瘋四,如果幾個月愛瘋五面世,某台有延長合約的方案。於是下定決心去買!怎知原來我所用的電訊公司,沒有這樣的方案可 供選擇,而$38電話合約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動續約了一年,優惠是每月十圓正!毀約金卻是五百大元!究竟世界上有什麼人了每月十圓正的優惠簽了五百大 元毀約金的一年合約呀!我質問,合約精神不是要雙方同意嗎?為什麼你可以單方面續約?對方反駁:已經過了數個月,你不可以抵賴不知道付的是較優惠的月費 啊!我果真全無概念,誰會留意原本月費是 $38 或是$48 和把合約到期日牢牢記著?我一直以為到期前會有人聯絡我商討合約事宜呀!
把此事告訴了熊弟。
熊弟:你可以諗諗在個個台用另外一個號碼出咗先. 咁你而家合約一完,先改番個號碼。期間,你可以飛線架嘛。不過sms 就收唔到。你同人講sms 要用另一個號碼。
煩熊:通常 sms 我個個, 係熊主喎..... 而家風頭火勢,你而家係咪送我去死?
熊弟:咁一係你豪個五百蚊啦!
煩熊:嘩!咁無啦啦再俾一筆出黎。
熊弟:又唔可以咁講, 你當個五百蚊係而家唔駛煩的代價黎0既....
當時仍沒有下定決心要買。
結束歷時兩個多月心理交戰的事件出現了!
那一天,在《最佳愛情》看到女主角這部白色智能手機,就忽然下定決心要買白色愛瘋了。其實那部白色智能手機不是白色愛瘋,只是外形有點相似而已。嗯..... 還是不要深究兩者有什麼關連好了。
晚上回到家,心裡其實怕得發毛,但裝著輕描淡寫把手機在熊主面前晃一晃,「買咗 iphone 啦!」
熊主竟然沒什麼反應,「哦?咁你舊個部 (手機) 點呀?」
喜熊:「冇咩點呀,咪擺係度。」
熊主:「唔賣出去?」
喜熊:「留念嘛!」(應該不值錢吧?)
熊主:「咁ipod touch 呢?」
喜熊:「可能賣出去卦!」
熊主:「唔好賣,俾我試下玩。」
竟然如此輕易過關!告訴熊弟和朋友,眾人的反應不約而同:「咁早知你早d 買啦!」
瘋go小姐這時才對我說:「喂!有天都係用白色iphone 架喎!」並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以上照片傳給我。
噢!幹麼不早點告訴我!
留言列表